先予執行申請書
先予執行申請書 先予執行申請書,是原告因生活或其他方面急需,在案件起訴后判決前要求人民法院責令被告預先給付一定數量款項時使用的文書。 【文書樣式】 先予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上列當事人間,因 糾紛,于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訴在案,現因 ,為此申請裁定先予執行,責令被申請人先行給付一部分款項(或某項物品),現將事實和理由分述如下: 事實和理由: 請求目的: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 1.書證 件; 2.物證 件; 3. 證人 住址; 【填寫說明】 1.事實與理由。寫明急需先予執行的事實,說明申請人對于被申請人并無對待給付的義務。 2.申請理由,著重提出被申請人必須先行給付的事實根據。 3.請求目的。將申請人要求先予執行的標的寫清楚,并將給付的物品,款項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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